辉腾锡勒黄花沟草原旅游区关于开园季新冠疫情防控公告
为了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及入园游客的身心健康,
扎实贯彻好察右中旗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,
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,
做好外来人员的验码、验证、登记工作,
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,特编制本实施方案。
当疫情发生时,
立即启动“疫情应急预案”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,
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,
保障游客、员工、家属的身体健康。
辉腾锡勒黄花沟草原旅游区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
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,
“五·一”假期期间,
景区完成旅游复工复产前期筹备工作,
正式向社会开放运营。
人员流动即将增加,
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,
为做好“五·一”假期期间和开园后的疫情防控工作、
为广大游客提供健康安全的游览环境,
严格落实好察右中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好“外防输入,
内防反弹”总策略,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
公司各部门,各班组要严格落实属地(工作区域)责任,
加大开园期间外地游客及(返)旗人员排查力度,
并按照《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〔2022〕9号公告》
和《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〔2022〕10号公告》
要求及时有效落实人员管控措施。
二、
各交通卡口检查站(南北停车场)
要严格要求、严格督导,
对每辆车、每个人,
严格按照扫码、登记、查验、询问、放行“五步”工作流程,
对进入景区人员严格查验
“三码一证(健康码、行程码、场所码、核酸证明)”,
按要求对往(返)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信息至游客中心徐晨处,
不确定信息由游客中心第一时间报告至察右中旗疫情防控指挥部。
三、
各部门,各班组要严格按照“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”的要求,
进一步加强客房、超市、餐饮、景点、文化娱乐、等
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管力度。
督促指导监管场所申请使用“场所码”,
严格落实扫码、测温、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,
确保防疫措施执行到位。
对不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经营场所,
一律停业整顿并报告至察右中旗疫情防控指挥部。
坚持“公筷公勺、隔位就座”,
每桌客人不超过10人。
(责任人:孙圣力、梁志强、张云峰、史亲锁)
四、
公司全员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
做好来企返企人员疫情防控工作,
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来企返企人员信息
(责任人:杭一荣、郝国平、史亲锁)。
对来企货运车辆实行点对点运输,
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,不开车窗,
货物即装(卸)即走。
五、
近14日内无乌兰察布市以外旅居史人员,
市内其他旗县市区人员来返我景区须
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六、
目前,疫苗接种是阻断疫情传播最有效、最科学的干预措施。
及时接种新冠疫苗能有效保护自己和家人,
请各部门统计本部门人员疫情接种情况,
在5月1日前统一提供有效证明至李学强,
由李学强对接察右中旗疫情指挥部完成遗漏人员的疫苗接种,
不具备接种疫苗条件的人员,
各部门自行劝退。
(引用:3-11周岁、60岁以上尤其是80岁以上老年人
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全程疫苗接种,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)。
七、
请广大职工、商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
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
养成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
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。
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
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
请佩戴口罩前往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
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
就医时请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。
八、
“五一”假期及整个运营季期间,
各部门,各班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
(夜间门岗必须留守值班人员,
并要求严格落实好进出职工、商户的验码、验证、登记制度),
带班领导、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岗位,
严禁擅离职守,保证信息畅通,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。
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全国疫情发展及时动态调整。
勒黄花沟草原旅游区关于防疫工作的查验流程
1.微信扫描现场行程码,主动出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。
2. 微信扫描现场二维码,下载蒙速办APP注册账号,
进入首页点击健康卡,出示健康码后返回。
(请游客提前下载蒙速办APP并注册账号)
3. 再次点击蒙速办APP首页的健康卡,
利用扫一扫登记码,扫描现场场所码,点击登记即可。
(景区游览共有9个节点需登记场所码,分别是:南门岗、
南服务区、南服务区摆渡车、北服务区、北区检票口、一号索道上站、
二号索道下站、小火车东站、南检票口)。
请各位游客提前准备,依次登记,
配合工作人员查验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
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安全,
请广大游客朋友们认真遵守景区防疫工作要求,
主动佩戴好口罩,
提前下载蒙速办APP注册账号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验;
到达景区后请间隔一米有序排队购票,依次扫码查验。
〔2022〕9号公告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
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
进一步筑牢我市外防输入防线,
即日起,动态调整我市管控政策,
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
所有市外来返人员必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(嘎查村)、
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,
抵达我市时须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我市,
并配合属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二、
从上海市、吉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(动态调整)来返我市人员(含途经),
严格执行:14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健康监测;
集中隔离第1、4、7、10、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,
居家健康监测第2、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,
集中隔离第14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。
三、
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我市人员(含途经),
严格执行:14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健康监测;
集中隔离第1、4、7、10、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,
居家健康监测第2、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,
集中隔离第14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。
四、
从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我市人员(含途经),
严格执行:14天居家隔离+7天居家健康监测;
居家隔离第1、4、7、10、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,
居家健康监测第2、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,
居家隔离第14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。
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,落实集中隔离措施。
五、
从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
(未提升风险等级)来返我市人员(含途经),
严格执行:7天居家隔离+7天居家健康监测;
居家隔离第2、4、7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,
居家健康监测第2、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,
居家隔离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。
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,落实集中隔离措施。
六、
从没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来返我市人员,
严格执行:7天居家健康监测;
居家健康监测第2、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。
七、
近14日内无我市以外旅居史人员,
跨旗县市区流动须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本公告涉及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。
附件:各旗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
附件
各旗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
市本级:0474-8320208
集宁区:0474-8186000
丰镇市:0474-3254540
察右前旗:0474-3906000
察右中旗:0474-5902601
察右后旗:0474-6202265
四子王旗:0474-5201701
卓资县:0474-4702979
凉城县:0474-4200399
兴和县:0474-7588154
商都县:0474-6917125
化德县:0474-7914560
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〔2022〕10号公告
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,
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补充调整如下:
一、
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
因必要的招商引资、督查检查、重大活动、
公务出行等确需来返我市人员,
经责任单位研判(参考附件)同意并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后,
可按照以下管控措施执行:
1.抵达我市时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
2.抵达我市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;
3.离开我市前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
(在我市停留不满48小时的可不做),
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。
二、
鉴于我市与呼和浩特市通勤往来频繁,
经对呼和浩特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研判,
即日起,从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(不含途经)
按照以下管控措施执行:
1.抵达我市时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
2.抵达我市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
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。
三、
除以上情况外的管控措施,
仍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〔2022〕9号公告执行,
并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形势动态调整。